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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赃挽损后,检察长到企业调研
2020-04-24 16:17:00  来源:阜宁县人民检察院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加强民营企业发展服务保障工作,4月23日下午,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响赶赴在徐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中遭受损失的江苏某流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走访调研。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炜,专职检委李国辉和第一检察部主任陈正权等人参加调研。

  我院在办理徐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中发现:2019年来,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吴某甲和吴某乙利用徐某某为该公司铜棒车间保管员的身份,通过控制货车过地磅称重所得重量的方法,侵占该公司成品铜棒二十余吨、废钢原料约一吨,销售所得人民币60余万元。案发后,被害企业仅获得33万元的退赃,我院承办人为挽回企业损失、保障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多次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法说理,最终犯罪嫌疑人退出全部剩余赃款。

  走访过程中,企业负责人向李响检察长介绍,因为疫情和国际经济低迷形势的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进入了“寒冬期”。当发现内部人员监管失控,个别员工长期侵占公司财产时,企业发展更是“雪上加霜”。检察机关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追回全部赃物,为企业排忧解难,真正做到了“雪中送炭”。

  最后,李响检察长表示将在案件办理中密切关注相关线索,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建议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大人员监管力度,检察机关下一步将为企业开展送法进企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企业员工,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王友浩)

  编辑:王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