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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指南”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案卡填录
2020-05-09 15:29:00  来源:阜宁县人民检察院

  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转入由公诉、批捕部门负责审查。为切实解决案卡填录问题,提升职能转变后办案质效,近日,阜宁县检察院案管部门组织专人制作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卡创建及填录“小指南”,全院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人手一份。

  该院案件管理监督部门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对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从启动程序、时间节点、案卡填录等多个注意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对“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是否需要创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决定变更强制措施,是否应在原一审公诉案件强制措施案卡添加新记录;解除强制措施是否需要在原逮捕强制措施记录中填写“强制措施解除日期”等5个重点问题进行详细说明。

  经过试用,“小指南”受到相关部门干警一致好评,大家表示“小指南”针对性、实用性都很强,解决了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能转变后办案人员无从下手的难题,有效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办理。(韩悦)

  编辑:王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