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最高检和省院“一号检察建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5月31日下午,值“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盐城市检察院与我院联合到阜宁县板湖小学开展“携手关爱 共护明天”法治宣讲活动,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宣传教育处于广成负责人、第七检察部王卫华、办公室干警“中国好人”杨洪雨、我院政治部主任郑光、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严锦梅、阜宁县教育局学安办负责人潘其军出席活动。活动中,在板湖镇政府挂职的检察官杨洪雨受聘担任板湖小学法治副校长;两级院共同向该校赠送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书籍、法治宣传教育片及海报;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王卫华从拒绝和预防校园欺凌、防范遭受网络违法犯罪侵害、加强安全自护三个方面为该校200余名五年级学生们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我院第四检察部严锦梅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爱护我们的身体》预防性侵害安全自护课。课堂上,同学们踊跃举手发言,互动气氛十分融洽。
课后,两级院又邀请了教育局学安办负责人及部分教师代表参与座谈,了解“1号检察建议”在该校的落实情况,听取与会人员对法治进校园的意见和建议。教育局学安办负责人表示县教育局已传达了最高检的“1号检察建议”的内容和教育部对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部署,与会老师们纷纷表示性教育十分必要,必须时刻警钟长鸣,学校已将上级部署传达给每位教师,希望检察官能够经常来学校为学生及家长们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