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和阜宁县公安局联合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我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李国辉、县公安局副局长裴文河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揭牌仪式。
揭牌后,检警双方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工作目标、人员配备、工作职责、工作方式和相关工作机制等进行座谈,进一步达成统一认识。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启用,是我院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要求,不断提高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效能的有力举措,标志着检警双方的协作配合进入了新阶段。
下一步,我院与县公安局将以启用办公室为契机,不断深化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共同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保证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携手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