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阜宁县委副书记、代县长许根林在我院报送的《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合力办理一起侵害“阜宁大糕”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案》上批示:“阜宁县检察院主动作为,采取系列有效措施,保护‘阜宁大糕’知识产权,起到了维护品牌信誉的效应。检察院快审快办,内外协作的作风值得肯定”。我院将以此为动力,进一步履行好知识产权保护检察职责,并持续关注类似诉讼案件,切实维护地方品牌信誉,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阜宁县委副书记、代县长许根林对我院报送的《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合力办理一起侵害“阜宁大糕”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案》作出批示
2021-08-20 08:45:00 来源:阜宁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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