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命名表彰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中小学)和江苏省文明行业的决定》,我院被授予“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阜宁县人民检察院举行第二届听证员聘任仪式暨检察开放日活动
青蓝护未|检护未来,法佑成长——我院开展“预防侵害 守护花蕾”法治进乡村巡讲活动
青蓝护未|“不同”的孩子,同样向阳生长——我院开展团体帮教活动
聚力收心谋新篇 蓄势扬帆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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