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上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我院贯彻落实《阜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阜宁县2021年公益诉讼工作监督清单》的情况报告。
何新龙检察长从“夯实基点,工作格局进一步优化;紧盯重点,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突破难点,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打造亮点,特色品牌进一步培塑”等四个方面总结了一年来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深入分析了在办案力度、工作机制、普法宣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凝聚社会共识,全面提升公益诉讼效果;强化宣传发动,不断增强保护公益意识”三点工作打算。
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在调研报告中就检察机关进一步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制度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大监督力度,积极构建公益诉讼新格局。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探索监督联动手段和方式。三是强化舆论宣传,努力营造公益诉讼良好社会氛围。
与会人大代表审议时充分肯定了我院在保护公益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也对公益诉讼社会认知度不高、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提出强化公众参与机制,用公众看得见、搞得懂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建立公益诉讼观察员、群众举报奖励制度,探索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数据对接平台建设等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