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而与此同时各种侵财犯罪也大量发生,其中盗窃犯罪案在全部侵犯财产类犯罪中所占比例最大,室内盗窃案件则是盗窃案中最为常见的类型。以我院近三年的数据为例:2014年至2016年三年间我院办理的盗窃类案件229件,发生在室内行窃的案件达125件,占总盗窃类案件的54.6%。其中,2014年全年我院办理的盗窃类案件有80件,室内行窃案件43件,占全年盗窃类案件总数的53.8%,2015年年全年我院办理的盗窃类案件有64件,室内行窃案件36件,占全年盗窃类案件总数的54.7%,2016年年全年我院办理的盗窃类案件有85件,室内行窃案件47件,占全年盗窃类案件总数的55.3%,总体呈递增趋势。
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入室盗窃案件极易转化成抢劫、绑架、杀人案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因此,强化居民对此类犯罪的防范意识迫在眉睫,笔者今日将通过对此类案件的特点、成因以及应对策略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希望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社会大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做点警示。
一、室内行窃案件的基本特点
入室盗窃犯罪是现代社会一种常见的、多发性犯罪现象,它的发案率高、数量大、社会危害广,总体上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作案地点选择性:
入室盗窃案件主要集中在流动较多的开放式居民小区的低楼层住宅、沿街商铺、住宅车库、高校校园以及防盗意识相对薄弱的农村,这些地方要么没人要么防盗意识不强,很容易给犯罪分子可乘的机会。
2、作案时间固定性:
从分析近几年我院办理的此类案件来看,绝大多数案件发生在凌晨1时30分至3时居民处于深度睡眠状态时间、节假日期间居民外出期间以及商铺开门营业疏于防备之际,而校园则是在晚自习结束后到次日凌晨,作案时间相对固定。
3、作案手段多样性:
一是攀爬、开窗入室。犯罪嫌疑人利用空调外机位、排水管道、煤气管道、楼上或楼下的防盗栏等攀爬至窗户或阳台,撬开或直接打开窗户或阳台门入室实施盗窃。而农村院落一般由于防盗意识不强,防盗设施不齐全,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翻墙进入室内行窃,甚至有很多受害人报案时说自己外出时没有锁门,这让犯罪嫌疑人可以堂而皇之地进入室内;
二是技术开锁或撬锁入室。违法犯罪人趁居民家中无人之机,通过一些技术手段开锁或用撬棍将门撬开、用氧炔焰切割防盗门、防盗窗条、用剪刀等作案工具把门锁别开等方式入室实施盗窃;
三是溜门入室顺手牵羊。这类案件一般都是犯罪嫌疑人见财临时起意实施盗窃,多发生在熟人窜门、顾客与店主、顾客与服务人员以及顾客与顾客之间。犯罪嫌疑人或趁人不备或假借找人或是找东西入室,顺手作案。这类案件多发于营业商店、网吧、宾馆、医疗单位、单身公寓、集体宿舍、出租房屋以及熟人之间。
4、侵害对象可控性:犯罪嫌疑人入室后,首要选择现金、金银首饰、手机、电脑、香烟白酒等价值高、易携带、易销赃的物品下手,犯罪嫌疑人往往要将这些物品低价出售给旧货市场、电器修理部、金店、二手手机市场、小商小贩等。
二、室内行窃案件的成因分析
1、主体方面:分析了我院2014年至2016年办理的所有入室盗窃案件后,发现此类犯案犯罪主体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谋生型。有一部分人是因其无一技之长、文化水平又很低下,又有作奸犯科的经历,很难得到合适的就业机会和找到合适的职业,为了生存,不惜冒险去从事盗窃等侵财犯罪;
二是不务正业型。这一类人大多从刚踏入社会或者未成年之际就小偷小摸惯了,有多次被刑罚的经历,其刑满释放也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是好逸务劳以偷盗为生的惯犯累犯;
三是顺手牵羊型。部分入室盗窃犯罪主体可能有职业,也无需为生计烦恼,在日常生活中,一旦发现机会,或在商店购物或在网吧、游戏厅玩耍或在医院看病或在去邻居家窜门之际,偶尔实施入室盗窃;
四是好奇、好玩型。入室盗窃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多是留守儿童,父母常年不在身边,由爷爷奶奶带领长大。不管是家庭还是学校、社会,都容易忽视这类人的心理成长,使得他们很容易结交一些社会不良青年,出于好奇、好玩、江湖义气进而很可能走向犯罪。
2、客体方面:入室盗窃类案件高发也存在以下几种客体方面原因:
一是许多老旧居民小区四通八达,出入口无控制设施,人员随意进出,小区在设计上就没有做好安全防范,还有一些农村地区压根就没有防范设施,这些都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二是受害人粗心大意、疏于防范,很多受害人防范意识不强、住宅防范手段薄弱、防范措施不落实。甚至许多人根本就没有治安防范的意识,如一些居民在家中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一些商家把大笔货款放在柜台抽屉内,不上锁;有的学生和老师随意地将手机、照相机、手提电脑等放在教室、实验室、宿舍;有些人在和别人交流闲谈时贵重物品随手放置,保管不善;甚至还有些人在外出之际大门敞开,大有欢迎前来一观之意。
3、其他方面:此外,经过对我院近3年来办理的入室盗窃类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入室盗窃类案件屡禁不止还有实体法律惩治不严的原因。虽然我国法律上对入室盗窃的定罪量刑高于一般盗窃案件,但在偏远农村地区法律宣传不到位、居民对此类犯罪的严重性、危害性等认识不够以及有无人身伤害等综合原因,使得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判决并不如法律规定的那般严。
三、室内行窃案件的应对策略
1、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严把新队员进出关、各级负责人选拔关、人员培训关,切实提高保安人员素质,增强工作责任心。
2、增强居民治安防范意识。良好的意识是自我保护的前提条件。安装防盗门,加装防盗窗,离家出门之前要关好门窗,锁好房门;如果家中没人,不要四处“宣扬”;尽量不要在家中放置大量现金;半夜有陌生人敲门千万别开;熟记物业公司的电话号码,以便证实;晚上睡觉时要查看门是否反锁、窗户插销是否插好。
3、牢固树立防范思想。要多措并举,狠抓犯罪预防工作,把尽可能多的警力放在街面、社区,挤压犯罪空间。发挥基层派出所辖区情况熟的优势,形成以派出所社区民警、社区治安民警和社区保安为主的有效巡防机制。公安机关要主动、超前工作,从预防犯罪的角度,积极提出安全防范建议、意见、要求,减少犯罪机会。
4、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防盗知识,提高群众的自防意识。可以有公安机关开展上街宣传、情况通报、发布提示、上法制课等形式予以法律上的支持。还可以通过电视、广播以及印制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对群众进行宣传,街道、社区、物业可以组织开展社区活动,编排节目,扩大宣传面和社会影响,直观地教会群众防范的措施和方法。
5、清理整顿旧货市场。要建立落实对旧货市场、金银首饰回收加工点、二手手机市场、典当寄卖业等特种行业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规范经营行为,适时开展清理整顿检查,斩断入室盗窃财物的销赃渠道。
入室盗窃是一种最为常见的案件,也是影响社会治安的一大因素,它使国家、集体和公民的个人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危害了国家经济建设,扰乱了公民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威胁了人民群众的安全。因此,严厉打击室内盗窃犯罪,加强居民入室盗窃案件的防范,最大程度地增强群众安全感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