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局、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年工作的组织领导,鼓励和支持青年干警立足岗位、创新创优,充分发挥“碧水金沙”法学社的平台作用,决定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推动青年干警在互帮互助中共同提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法学社社员原则上由35 周岁以下青年干警组成,下设检察业务组、公益活动组、素能拓展组。
二、活动由法学社总牵头,各小组具体负责。检察业务组负责开展案例研讨、主题沙龙、检察课题研究、专题实训等活动;公益活动组负责开展志愿服务,义务劳动,帮扶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慰问离退休老干部,法制宣传等活动;素能拓展组负责开展联谊联动、户外采风、体育比赛、文艺表演等活动。
三、对法学社开展的各项活动将实行项目化管理,所有活动均需制定项目方案,报法学社同意后实施,并建立相应的台帐资料。
四、社员应积极参加法学社的各项活动,除办案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缺席。法学社对社员参加活动情况将进行记录和通报,并与考核评价相挂钩,对三次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活动的社员,取消社员资格。
五、各部门应充分认识开展法学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参与和支持法学社工作,正确处理好法学社工作与本职工作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