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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获“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2019-12-31 17:02:00  来源:阜宁县人民检察院

  近日,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等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公布2019年度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单位名单的通知》,我院荣获“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2019年以来我院以推进节约型检察机关建设为主线,以节约增效为目标,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降低运行成本与能源消耗入手,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节能氛围,依靠科技改造、注重精细管理,努力在“双提、双降”上下功夫,能耗结构大为优化,“节能减排、循环发展、低碳环保”理念深入人心,节能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赵 畅)

  编辑:王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