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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法律梦
2018-08-01 16:47:00  来源:

 

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检察院 陈新宇

  我出生在一个法律家庭,父亲是一名有着30多年办案经历的资深律师,我从部队转业回到地方,由国防绿变成了检察蓝,继续追逐着我的法律梦。

  父亲办理了上千件刑事案件,让他记忆犹新的是30年前林斌(化名)无罪辩护案。1988年,父亲担任被告人林斌的辩护律师,林斌被指控为拐卖人口共案犯,主要事实依据是从主犯邹某手中购买了一名儿童作为养子,邹某认为拐卖儿童是一条发财之路,仅用两个月时间就组建了一个13人参与的拐卖人口团伙,拐卖儿童10多人,社会影响恶劣。当时这个案子社会关注度很高,父亲作为林斌的辩护律师,只要在开庭审理时当庭发表几句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就可以完成辩护任务。但父亲仔细调查后发现了问题,当时的刑法规定,拐卖人口罪是指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没有规定购买儿童自己抚养的行为也构成拐卖人口罪。

  父亲的领导和同事都劝他,这样的大案作无罪辩护风险很大,不如作罪轻辩护。父亲却坚持认为,好的辩护律师,应该敢讲敢说,最终决定对被告人林斌作无罪辩护。庭审时,父亲大胆发表了自己的辩护意见,认为被告人林斌购买一名儿童是为了作为养子,与邹某等13名被告人以盈利为目的拐卖人口的犯罪行为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法律没有从拐卖人口犯罪团伙中购买儿童自养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规定,因而被告人林斌购买儿童自养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当时合议庭还是判处林斌有期徒刑六个月,父亲征得林斌同意,向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认定父亲的上诉理由成立,二审改判被告人林斌无罪。

  我在部队由于工作原因,经常调查处理涉军涉法问题。2003年4月,某团新兵李涛(化名)晚上执勤下岗后回到宿舍,偷取同宿舍战友的相机一部和现金800元后私自离队。事发后李涛逃离了部队,从此下落不明。部队按照规定给予李涛除名处分,并向李涛入伍地武装部和其父母通报了处理结果。但时隔11年后,李涛父母却找到部队。接到调查任务后,面对已经发黄的档案,我一脸茫然。档案中除了李涛入伍时的身份证号码和一张黑白的入伍照片外,没有其他有用的线索。我根据身份证信息查询李涛的活动轨迹,并采集李涛父母血样进行DNA比对。然而公安机关反馈回,李涛的身份证从其当兵入伍后就未曾使用过。

  2015年3月,我得知广州东莞查到一个与李涛父母DNA疑似相匹配的人,此人2011年在东莞市某公园山顶上吊身亡,警方提取了死者身上唯一能提取的牙齿做了DNA鉴定存档。

  名字不符、没有照片,只有一张DNA鉴定书,死者是李涛吗?他为什么会在千里之外的东莞自杀呢?

  带着种种疑问,我以东莞为中心在周边展开排查。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还原了李涛的活动轨迹。

  2003年4月,李涛逃离部队后,2004年底到达深圳,此后其活动轨迹均在深圳、东莞一带,李涛不敢找工作,居无定所,其间因打架被两次拘留,最后在东莞某公园上吊自杀……此事最后得到了妥善的处理。

  心若在,梦就在,我们两代法律人的故事仍在继续……

 

 

 

  编辑:陈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