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北京三分院:围绕焦点证据召开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示证会
2019-10-29 17:38:00  来源:阜宁县人民检察院

  示证说理后,申诉人真正信服

  北京三分院:围绕焦点证据召开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示证会

  本报讯(记者简洁)“原案是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并存,经退捕,仍未达到起诉条件,现就原案证据情况进行简要出示……”近日,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刘天奇用多媒体就一起轻伤害案件展示示证提纲。现场除了案件当事人付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外,还有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医学专家、北京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

  原来,这是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召开的一场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示证会。起因是付某不服顺义区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向市检三分院提出申诉,申诉焦点集中在骨折成因的认定和事发经过的还原。为回应申诉人的质疑,市检三分院决定围绕申诉焦点证据召开公开示证会。

  记者了解到,该案系由卖鱼纠纷引起的一起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认为被不起诉人范某与申诉人付某等人发生互殴,并致付某右手第5掌骨完全性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顺义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诉人右手骨折系被不起诉人的行为造成,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处理。

  公开示证会上,原案承办检察官刘天奇还现场宣读证人证言、播放现场互殴的视频、展示X光片实物等,从多个角度展示在案证据,还原案发当时的情景,阐述原处理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除了“亮”出证据外,为了让申诉人确实信服,示证会现场,法医鉴定专家在仔细看过申诉人手部骨折的X光片后,明确表示这种伤在实践中又叫“拳击手”,属于攻击伤的一种,系攻击他人时造成自己第5掌骨完全性骨折,并对此类骨折的致伤机制进行详细讲解。同时,人大代表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对不起诉种类进行了介绍,结合互殴时双方的强弱对比等情况进行了释法说理。人民监督员从第三方的角度对本案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合理性进行了评价。

  公开示证后,申诉人付某及其代理人均表示,通过此次示证看到了全案证据,了解了全案情况,明白了骨折的致伤原因,对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表示认可,同时对采取公开示证方式开展申诉案件审查工作表示非常认可。

  编辑:王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