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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检察院“三个强化”推动轻罪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2024-04-26 09:01:00  来源:阜宁县人民检察院

  随着新时代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轻罪案件持续上升,轻罪治理成为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关乎法治建设和国家治理大局的时代命题。阜宁县检察院积极适应犯罪治理和地域治理现代化需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落实《关于构建轻罪治理体系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的实施意见》,加强整体谋划、整体推进。

  强化理念引领,充分凝聚轻罪治理共识。一是坚持系统观念,推进区域协同。积极争取政法委领导支持,一体谋划轻罪治理工作,提请制定《加强轻罪治理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构建预警预判、矛盾化解、案件办理、诉源治理四大平台,统一轻罪案件办理执法司法理念,细化办理标准,形成区域一体推进的轻罪治理格局。二是坚持法治思维,构建政法协同。多次与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联合会商,确定辖区内常见轻罪案件的精准量刑标准,统一司法尺度,先后会签《轻微盗窃案件移诉标准会议纪要》《电动摩托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标准会议纪要》,并按照会议纪要文件精神,侦协办开展专项监督,共监督撤案12件。三是坚持强基导向,更新司法理念。搭建“阜检大讲堂”、“青年研习班”“办案故事讲述会”等学习实训平台,以“共学”促“共识”,引领办案人员准确把握轻罪案件内涵。深化检校合作,与盐城师范学院法政学院签订检校合作共建协议,共建盐城师范学院法学研究与实践教学基地,多次走进高校开展轻罪案例交流研讨,推动轻罪治理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

  强化机制保障,健全完善轻罪治理体系。一是轻重分离,快慢分离,跑出案件办理加速度。探索推行类案专办,区分轻罪案件类型,组建危险驾驶办案组等专业化办案团队,制定醉驾、交通肇事、帮助网络信息活动等办案指引。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轻罪案件,建立案件快速移送“绿色通道”,督促公安机关在十五日以内移送起诉,实现快速审查、快速具结、快速结案。2023年度共适用速裁程序办理轻微刑事案件262件,占同期刑事案件总量的52.19%。二是规范流程、明确标准,把好案件办理质量关。推行“三审三定”工作模式,开展逮捕必要性、起诉必要性、羁押必要性审查,探索建立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体系,细化办理标准,确保轻罪案件审查处理结果客观公正;完善检律协商机制,坚持落实检察环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通过实质性听取律师意见、开展控辩量刑协商、检律双向互评,保障辩护权的充分实现,确保案件办理质量。三是分类施策,靶向发力,打好犯罪治理组合拳。探索实行轻罪案件“不起诉+公益服务”考察评估机制,与县公安局联合制定《轻罪案件拟相对不起诉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实施意见》,提供“交通肇事、危险驾驶+交通安全指挥”、“帮助网络信息活动+反诈宣传”等公益服务,根据服务完成度认定悔罪表现并作出考察评定。从“治罪”到“治理”,坚持在轻罪案件办理中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努力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彰显司法力度与温度。

  强化诉源治理,持续提升轻罪治理效能。一是健全行刑双向衔接机制,推动长效共治。依托两法衔接平台,不断健全跨部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机制,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发生。针对需要进行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其他处分的被不起诉人,及时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视情要求进行社会公益服务,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二是推动矛盾纠纷化解,落实以案促治。推行“刑事和解+人民调解、公开听证+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三联调解法,主动对接社会矛盾调解中心,深度参与案件调解。2023年以来,共开展公开听证48次。三是深挖社会治理漏洞,实现标本兼治。坚持以检察建议释放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聚焦检察办案中发现的执法司法、社会治理中的普遍性、区域性的深层次问题,向相关主体制发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如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通讯行业从业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频繁的问题,分别向移动、电信、联通公司制发书面检察建议书,剖析三大通讯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均得到书面认可,其中一份检察建议书被盐城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检察院评为2023年度全市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编辑:徐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