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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养老钱”,集资参与人联名送锦旗
2020-11-02 09:32:00  来源:阜宁县人民检察院

  近日,市民曾某某等人来到阜宁县人民检察院,代表54名集资参与人送来一面鲜艳的锦旗,锦旗上写着 “情暖百姓,忠于职守”。

  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刘某某在经营“阜宁县阜城老妈乐日用品商行”、“福缘实体健康商城”期间,以专门为老年人晚年谋幸福、解除老年人后顾之忧为幌子,以高额“消费返利”为诱惑,通过公开宣传、口口相传的方式,吸引老年人投资消费成为“老妈乐”会员,变相吸收曾某某、周某等54名中老年人资金700余万元,造成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370余万元。该案立案侦查后,阜宁县院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并就追赃挽损工作提出介入意见。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积极与县公安局、法院沟通协调,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法院判决生效后,将370余万元全部赃款退还54名集资参与人。

  编辑:王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