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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打包”速裁模式促公平正义速达
2020-09-17 08:38:00  来源:阜宁县人民检察院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我一辈子都不会再忘记这句话了,因为我一时侥幸造成现在的后果,醉驾的成本太大了”。近日,被告人蔡某某在面对承办他涉嫌醉驾案子的江苏省阜宁县检察院的检察官讯问时十分懊悔地说。

  2020年8月一某天晚上,蔡某某与他人聚会饮酒后,驾车行驶至阜宁县城某交叉路口西侧,因打远光与对面来车发生争执。群众报案后,民警到现场后发现其满身酒气。后经鉴定,蔡某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21.6mg/100ml,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蔡某某危险驾驶案被移送至该院后,承办检察官快速审查案卷,发现该案为案情简单且事实清楚的轻微刑事案件,当日便告知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及认罪认罚法律规定,蔡某某自愿表示认罪认罚。随后,蔡某某在值班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接受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3天后,连蔡某某危险驾驶案在内的共10起适用速裁程序的危险驾驶案被“打包”提起公诉,案件全部当天 当庭宣判。

  “对于像蔡某某这样因醉驾被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来说,在认罪认罚后得到从宽处理,早日接受法律审判,有利于他们思想和行为上积极改造,同时也实现了简易刑事案件高效审判,大量节省了有限司法资源。”阜宁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陈正权对我们说。据悉,该院推行该模式后,简易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案件的办案周期与以前相比平均缩减了17天,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下一步该院将探索除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以外罪名轻刑案件的速裁程序办理,确保简案快审、正义速达。

  近年来,阜宁县检察院为贯彻最高检关于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工作要求,通过加强沟通、完善机制、构建标尺、激发效能,全面提升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办理速度。一是打造“畅通化”协作平台,与公安机关会商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认罪认罚简单案件,快速移送审查起诉;与司法局协调建立完备的值班律师服务制度,确定每周三由值班律师集中提供法律帮助,通过值班律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程序选择等释法说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与法院就速裁程序的落实步骤、量刑标准、庭审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提升类案办理质量。二是推行“高效化”办案模式,研究制定《速裁案件操作指引》,明确速裁程序适用的案件范围,成立简案快办的速裁办案组,简化办案流程。三是确保“精准化”开展量刑,结合最高法和省高院的量刑指导意见,制定《速裁程序案件量刑建议内控标准》,细化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列明量刑结果的计算过程,明晰具体量刑情节从重、从宽幅度,提升量刑建议采纳度。四是实现“最优化”工作质效,联合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召开联席会,确定速裁案件集中具结、值班律师集中阅卷、法院集中开庭、社会调查前置等一系列要求,实现侦、诉、辩、审全程提速。

  “适用速裁程序刑事案件并不因办理时间缩短而降低对案件质量的要求,”阜宁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响在谈到刑案速裁时强调,“速裁办案组根据案件难易、涉案金额、刑罚轻重、认罪与否等情况进行筛选,进一步提高刑事速裁程序适用比例,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确保案件办理高质、高效。”

  据了解,今年来,该院共办理适用速裁程序案件58件,实现刑事审判繁简分流,速裁程序适用率位居盐城检察机关前列。

  编辑:王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