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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法救助在阳光下运行
2020-05-09 15:31:00  来源:阜宁县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增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公开、公平、公正,4月29日,江苏省阜宁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司法求助公开审查听证会,依法对两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何某某、晏某某给予司法救助,并各发放救助金5000元。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公开审查听证。

  公开审查听证会上,该院案件承办人阐述了时某某交通肇事案、顾某某交通肇事案件事实和民事赔偿情况,并根据对被害人何某某、晏某某相关情况的调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何某某、晏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并依法给予救助的意见。两案被害人何某某、晏某某分别陈述了申请司法救助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与会的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案件事实、法律规定进行了详细询问和发表意见,并经闭门评议后认为,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救助意见。

  与会人员表示,检察机关以公开听证的方式依法、公开办理案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使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更感受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检察情怀,彰显了检察温情,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韩悦)

  

  编辑:王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