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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誓】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进新时代法律监督——我院举行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仪式
2022-06-28 10:06:00  来源:阜宁县人民检察院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的工作部署,6月17日,我院举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进新时代法律监督”为主题的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活动。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委主任程静应邀参加活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新龙监誓并讲话。

  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委程静主任提出,此次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是我院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决定,认真执行宪法和相关制度的需要,起到了示范作用。今后要将宪法宣誓活动纳入常态化工作,组织好每一次宣誓活动,让每一位国家机关人员都感受到宪法的神圣和至上,激发工作热情。

  何新龙检察长要求:一是要弘扬宪法精神,坚定法治信仰。把学习宣传宪法、落实宪法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司法办案全过程,持续更新检察理念,创造更多打着阜宁检察烙印的办案品牌。二是要增强宪法意识,深化法治实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牢记人民检察院前面的“人民”二字,把人民性当做履职的根基和坚守的底色,用心用情用力对待每一起案件,用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维护公平正义。三是要维护宪法权威,强化履职尽责。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要求,按照县委“扛起新使命,推动新跨越,奋力描绘‘阜明水秀,物阜民宁’现代化崭新画卷”的工作思路,依法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打造过硬阜宁检察铁军,用忠诚和奉献推动阜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编辑:王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