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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发布“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
2021-04-19 09:29:00  来源:阜宁县人民检察院

  为全面落实省市县委政法委及上级院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我院将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法治副校长进校园”走进挂钩学校讲课,安排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年底前完成法治进校园全县范围内的全覆盖,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责任部门:政治部

  二、组织干警进社区、下网格、办实事,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向各社区详细介绍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了解群众的困难事、烦心事以及法律问题和需求。

  责任部门:办公室

  三、推动相关部门重视窖井盖安全,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保护群众“脚下安全”,切实提升检察服务质效,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责任部门:第一检察部

  四、对餐饮、娱乐、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维护群众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开展关怀行动,在对四类重点对象关怀救助的基础上,将救助对象拓展到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具体包括因案致贫返贫人员以及涉法涉诉信访人。

  责任部门:第五检察部

  五、以案件为启动点,充分发挥“守护明天”未成年人司法社工志愿者团队的作用,只要有未成年刑事当事人出现,随时由未检部门与司法社工共同介入,将包括心理干预、社会调查、亲职教育、社会帮教及司法救助等特殊检察制度落到实处。

  责任部门:第四检察部

  编辑:王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