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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来我院开展认罪认罚不起诉案件廉政督察
2020-11-25 15:13:00  来源:阜宁县人民检察院

  为规范认罪认罚不起诉案件办理,防范认罪认罚廉政风险,11月23日,市院第一检察部联合检务督察处来我院开展认罪认罚不起诉案件廉政督察活动,市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徐荣蓉、检务督察处杨蕊洁全程对此次督察活动进行监督。

  本次廉政督察范围是今年4月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起诉案件,围绕认罪认罚程序是否规范、不起诉决定是否正确、不起诉决定审批程序是否完备、有无引发信访申诉等方面进行全面督查,着重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深入排查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廉政风险、违反检察职责等行为。为确保督察效果,采用交叉互查的方式,每个案件均由两名不同的员额检察官分别检查。根据市院安排,阜宁、亭湖、盐都、建湖等7家县区院的63件案件在我院集中集中评查,其中涉及到我院唐为爱涉嫌贪污案、胡新辉涉嫌危险驾驶案等10件不起诉案件,我院指派员额检察官金晶、检察官助理赵莹参与评查。

  编辑:王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