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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县节能工作“先进集体”
2019-04-29 10:53:00  来源:阜宁县人民检察院

  4月23日,在阜宁县2018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总结表彰会上,该院被县表彰为节能工作“先进集体”,该院干警赵畅被表彰为“先进个人”。

  2018年,该院以推进节约型检察机关建设为主线,以节约增效为目标,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降低运行成本与能源消耗入手,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节能氛围,依靠科技改造、注重精细管理,努力在“双提、双降”上下功夫,能耗结构大为优化,“节能减排、循环发展、低碳环保”理念深入人心,节能工作成效明显。

 

 

 

  编辑:王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