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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荣获县文明创建先进集体
2020-10-12 08:50:00  来源:阜宁县人民检察院

  近日,我院被阜宁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表彰为2018-2019年度阜宁县文明创建先进集体。

  近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省、市、县委文明办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诚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扎实推进道德风尚引领、管理服务创新、文化建设传播、文明建设及社会公益等举措,为辖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县文明创建先进集体的荣誉获得,是县委县政府对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高度肯定。下一步,我们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榜样表率作用,不断提高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建设新时代江淮乐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王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