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2017年度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09-26 14:45:00  来源:阜宁县人民检察院

  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1日在阜宁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7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先后获得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县综合先进奖,驻县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院共有20个集体、56人次获得县级以上表彰,为推动阜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贴中心、主动作为,服务发展大局有新举措

  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到阜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

  着力服务经济发展。紧扣县委工作部署,制定《服务保障全县“双十”“双六”工程十项工作措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利益犯罪,依法妥善处理涉企案件,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发展的影响。主动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积极稳妥办理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7件21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隐患,促进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着力保障生态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参与“263”专项行动,健全派驻环境保护局检察室功能,与公安、环保建立协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组织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建议相关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6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件。主动介入一起污染环境案件,依法批准逮捕2名犯罪嫌疑人。对一起违规处置固体废物事件,向有关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使相关企业及时投入资金,修复生态环境。

  着力维护群众利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始终关注和保护普通群众的合法权益。以派驻市场监督管理局检察室为依托,依法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7件16人,有力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法律政策研究,依法办理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18件20人,有力维护群众财产利益。加强与县司法局协作,设立支持起诉联系点,帮助追索劳动报酬41人次,对2家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进行追诉,有力维护弱势群体权益。

  二、注重打击、宽严有度,维护社会稳定有新成效

  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打击和防范并重,有力促进平安阜宁建设。

  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制定严打斗争专项活动方案,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黄海行动”,坚决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今年共批准逮捕176件228人,提起公诉513件723人。办理故意杀人、聚众斗殴等严重刑事案件28件31人,对14件故意杀人、涉枪、涉毒等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形成打击合力,有效震慑犯罪。

  严格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准确运用各种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过失犯、轻微刑事犯罪等,审慎使用批捕起诉职能,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4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 14人。建立检调对接、双向说理、公开听证等机制,对6起因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作调解结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扎实推进未检工作开展。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构建捕诉监防一体化专业化办案机制,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严厉惩处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努力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在办理一起女童受侵害案件中,通过支持起诉,使不履行监护责任的母亲被剥夺监护权,并对被害人进行综合救助,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未成年人犯罪不捕、不诉率达40%,并落实各项特殊保护制度,有效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回归社会。办理的一起发生在留守儿童之间的校园暴力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保护留守儿童十大典型案事例”。

  有力处置各类信访矛盾。全力做好检察环节信访稳定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61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7件,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29件,国家赔偿案件1件,相关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机制创新简报》宣传推广。积极参与各类信访矛盾化解处置工作,通过信访初核,帮助一名五保老人追回被占用的养老金,使一起长期信访难题得到有效化解。严厉打击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批准逮捕2件6人,提起公诉3件10人,有效净化社会风气。

  三、强化监督、提升质效,维护司法公信有新作为

  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依法开展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1件3人,监督撤案7件12人,纠正漏捕2件5人,纠正漏诉5件5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依法开展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起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等5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通过办理射阳看守所王金虎案件发现多起虚假立功的抗诉线索,提请市检察院抗诉后,已改判1件。多部门联动提升诉讼监督质效的经验做法被《江苏法制报》头版报道。

  加强民事行政多元监督。聚焦民生、公益热点,积极构建和拓展民事行政多元化监督格局。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5件,与公安、法院建立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联动机制,共办理虚假诉讼案件7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0人,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检察新增职能,发出公益诉讼诉前程序9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3件,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驻县看守所检察室连续四届荣获“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注重保障在押人员权益,依法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2件,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通过与在押人员谈话,发现建湖一公安民警受贿线索,移送后被立案侦查。注重监外执行检察,对18起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及8人次强制医疗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对4名违反规定的社区矫正罪犯建议收监执行,切实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注重人性化执法,帮助一名年逾古稀的在押人员寻找到35年未谋面亲人,使其重拾人生希望一事,获评检察日报“中国检察好故事”全国优秀奖。

  四、打防并举、措施有力,推进反腐倡廉有新业绩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打好转隶前的收官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高的热点问题,深入查办大案要案。依法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6件18人,科级干部4人,成功追逃2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反贪办案规模居全市前列,反贪所办案件大案率100%。

  注重提升办案质效。深挖窝案串案,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依法办理粮食直补和农业科技等领域系列案件8件10人,有效形成高压态势。强化精细化办案,办理的张卿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暨挪用公款案件被评为全省反渎十大精品案件,王金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获评“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十大精品案件”。

  扎实开展精准预防。坚持侦防一体化,结合办案开展犯罪分析和预防调查,在重点发案领域开展个案预防10件,发出预防检察建议1份,开展各类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34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000余人次,撰写的年度惩防报告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积极做好转隶工作。在抓好办案的同时,认真开展案件线索、赃款赃物清理和在办案件侦结工作,共清理案件线索 141件,清理赃款赃物7件160余万元,办结案件18件20人。通过深入调研摸底,认真做好转隶人员思想工作,确保转隶工作平稳有序。

  五、把握重点、注重实效,推进改革创新有新亮点

  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司法办案责任制等各项改革创新工作,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建立独任检察官、办案小组、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制度,对院领导、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办案权限进行重新配置,将“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办案责任落到实处,员额检察官独立处理案件达90%以上。入额院领导带头落实“入额必办案”要求,直接承办重大复杂案件达148件171人。

  深入推进智慧检察。强化科技手段在司法办案中的运用,苏检掌上通、统一业务软件、检委会议事系统相继投入运行,数字化档案室顺利通过省“AAAA级数字档案室”评审,文证审查等技术办案在全市名列前茅。依托大数据应用平台,开展案件网上流程监管和质量评查,共评查案件342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67个,有效提升办案质量。

  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创新检务公开方式,努力实现检民零距离、检务阳光化。推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先后专题通报职务犯罪侦防、刑事执行检察等工作,收到良好效果。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35条,重要案件信息55条,法律文书349份,通过公开有效促进规范办案、公正司法。依法保障律师会见等执业权利,主动听取律师意见72次,采纳律师意见29次,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共同维护法律权威。

  六、强化教育、提升素能,锻造一流队伍有新进步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党员干警固定学习日、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为载体,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八个一”学习方案,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定期为干警讲党课、开展谈心谈话,促进干警政治素质提升。精心组织大走访、结对扶贫等活动,走访农户4610户,结对帮扶贫困农户76户,帮助群众反馈或解决诉求549件,通过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增强了干警宗旨意识和党性观念。

  加强业务素能建设。立足干警业务素能提升,定期举办“阜检大家谈”“小课堂”等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对干警进行分层分类培训。实行青年干警导师制,建立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有效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加强干部梯队培养,选派1名科级干部赴新疆挂职锻炼,选送2名青年干警到省检察院锻炼,选拔中层干部13人,其中85后5名、90后1名,干部结构得到优化,队伍活力不断增强。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持续以“沐铁军风,铸检察魂”为主题,以“碧水金沙”法学社为主体,组织开展专题讲座、演讲摄影比赛以及趣味运动会等检察文化活动,丰富了干警业余文化生活。干警自编自演的小品《风了情未了》在县第三届“道德讲堂”优秀节目展演中荣获一等奖。推进检察全媒体建设,“阜宁检察在线”等“两微一端”新媒体宣传初见成效,传统媒体发稿量在全市基层检察院中位居第一,检察宣传综合质效名列全市前列。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党组带班督查实施细则,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先后发布督查通报24次,6人次被提醒谈话,1人被诫勉谈话,有效提升干警纪律意识。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按照省委巡视组和市检察院巡察组巡视巡察的反馈意见,进行对照检查、严格整改落实。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代表委员联络月等活动,接受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视察调研检察工作41人次、评议案件30余件,有效增强干警公正司法的意识。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县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断深化,办案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形象不断提升的一年,是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服务大局的举措仍需细化,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仍然存在,品牌打造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干警素能仍需进一步提高,精英型、专家型领军人才相对缺乏;队伍建设中的风险隐患仍然存在,纪律作风仍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已高度重视并将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检察工作思路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更是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这一年,党的改革开放将迎来40周年,检察工作也面临侦防部门转隶后新的挑战与机遇,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围绕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强化服务保障、惩治犯罪、诉讼监督三项重点,突出管理科学化、检务信息化、司法规范化三个关键,狠抓队伍建设和素能提升,奋力实现新时代阜宁检察工作的新跨越,努力为“强富美高”新阜宁建设做出新贡献。

  一、突出服务保障,促进经济发展高质高效。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五新行动”和“双十工程”,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产业强县”目标,加强对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为新产业集聚、新动能培育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服务生态绿色发展,保障全县“江淮生态经济区”建设,依法打击破坏环境生态领域犯罪,加大环境公益诉讼力度,把落实最严格的环保制度作为法律监督的重点,为新家园美化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七五”普法教育,完善以案释法制度,组织“检察说法村村到”活动,针对重点人员实施精准普法,提高群众法治意识,为新农村建设、新生活创造贡献检察智慧、体现检察担当。

  二、突出惩治犯罪,促进综合治理精准精细。加大严重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围绕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和黑恶势力犯罪,以及枪盗抢骗等侵害群众人身财产和社会安全犯罪,做到快捕快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大职务犯罪打击力度。积极策应监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职务犯罪案件一体化办案模式,形成高效顺畅的协调衔接机制,共同打造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办理机制,建立司法借助社会专业力量的长效机制,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以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合力,努力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环境。加大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力度。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主动开展检调对接,深入排查化解社会风险隐患。坚决打击非法上访行为,有效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三、突出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办案公平公正。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对有案不立、违法办案以及侵犯当事人权益等行为,加大监督力度,回应群众诉求,全力打造侦查活动监督品牌;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严格执行诉判不一备案审查制度,通过组织类案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发现抗诉线索,提升抗诉案件质量;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深入查办虚假诉讼案件,强化执行监督、督促履职等工作,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保持民行检察均衡发展;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重点在纠正监管活动违法上下功夫,深入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和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提升刑事执行检察质效。

  四、突出改革创新,促进检察机制深化优化。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通过建立新型办案组织、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和检察官新型考核软件等,强化对员额检察官的权责监管,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完善落实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责任;深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根据上级检察院统一部署,按照扁平化、专业化、高效化的标准,整合职能配置,推进内设机构优化重组,将更多的办案资源夯实到办案一线。深入推进科技强检战略。大力推进网信建设,完善推广类案推送、结果对比、数据分析等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以信息化推动检察工作跨越发展;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工程。根据省检察院检务公开评价指标,把握检务公开总体要求,创新检务公开方式,加大在“两微一端”以及案件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力度,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突出素能提升,促进检察队伍专业职业。狠抓政治思想教育。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全力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全面强化干警四个意识,提升干警政治素养;狠抓主体责任落实。通过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工作台帐,促进主体责任层层落地落实。建立新的检务督察机制,对重点部门、重点人员从严教育管理,严防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狠抓职业素能提升。把干警业务素能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制定专业人才培养规划,开展检校共建,加强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尽快培养一批业务骨干,促进全院干警司法办案能力全面提高;狠抓检察文化建设,继续以铁军精神为主题,通过政治思想、基层党建、文化熏陶等多种形式,建设优秀检察文化,讲好检察故事,培育检察职业精神,打造检察专业队伍。

  各位代表,宏伟蓝图已经绘就,新的征程已经开启。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奋发作为,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谱写新时代篇章,创造阜宁人民美好生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王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