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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督促监护令 盯牢“问题家长”
2021-07-26 08:32:00  来源:阜宁县人民检察院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希望你们改变不当教养方式,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保证孩子健康成长。”近日,我院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对涉案未成年人郑某某的监护人进行告诫、教育。

  我院在办理郑某某涉嫌聚众斗殴案过程中发现,郑某某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与其父母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有很大关系。郑某某父母常年在外地做生意,将孩子交给年迈的祖父一托了之,平时疏于对孩子的管理教育,缺少沟通交流,郑某某因此沾染上抽烟、喝酒、纹身、进入酒吧、KTV、与社会上不良人员交往等多种恶习。父母的监护责任缺失导致郑某某缺乏辨识能力、法治意识淡薄,最终走上犯罪道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院决定向郑某某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指导监护人严格履行职责。

  在送达仪式上,办案人员向郑某某家长宣读了“督促监护令”,并现场对其进行亲职教育,详细分析其存在的监护失职问题,就如何加强家庭监护提出要求,责令其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并向其说明不履行职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应负的法律责任。参加本次送达仪式的辩护人、社工帮教人员和郑某某所在村党组织书记均对监护人提出中肯建议。

  郑某某家长认真聆听检察官和其他与会人员对其的教育和帮助,并深感愧疚。当场表示会处理好经营生意和履行监护职责之间的矛盾,在郑某某成年之前将与其共同生活,加强对其的日常关注和监管,教育和引导其遵纪守法,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帮教矫治工作,帮助郑某某重回正确的人生轨道。

  “督促监护令”发出后,我院将继续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做好后期监督、考察工作,并邀请社工机构、村委会等共同参与,督促监护人认真落实家庭责任,履行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编辑:王友浩